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4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对于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学位,严格按照《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重机电发〔2024〕5号)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对于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严格按照《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重机电发〔2021〕45号)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杨林等1509名学生工学学士学位,芦雨等1093名学生管理学学士学位,彭佳等246名学生教育学学士学位,刘梅等287名学生艺术学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乔老师,023-87388021。
附件:1.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2.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3.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4.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023—8738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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