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重机电教〔2023〕69号)和本学期工作安排,从第11周开始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1月11日—11月25日
二、办理对象
2027届毕业生
三、办理时间及流程
(一)11月18日前,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习且考核合格的专业课程填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学历学习成果)》(附件3);其他类学生填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非学历学习成果)》(附件4),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二)11月19—25日,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11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和汇总后的电子表(附件5)报教务处(曹玲玲老师)复核。
(三)11月26—12月2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呈主管教学的分管领导审定。
(四)12月3日,教务处向学生个人和学院公布审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因各培养层次的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类别”分类略有不同,此次学分认定与转换以附件2为准。
(二)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11月18日后不再受理学生申请。
(三)附件3、附件4、附件5中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部门须如实填写,并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曹玲玲老师)。纸质版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生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或复印件,图片、截图无效。
(五)学历转换须提供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六)专业课学分由开课学院审核,本次不开展公选课学分认定与转换。学院同步审核学生提交的证书是否存在重复使用情况。
附件:1.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
2.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学历学习成果)
4.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非学历学习成果)
5.学分认定与转换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