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实训中心:
为全面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扎实推进“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明确应急联系人,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开展节前隐患排查
放假前,各学院要对所属实验实训室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水电气、门窗、通风、消防和应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实训设备是否断电断水。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不能即刻整改的要同时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三、落实假期封闭管理
假期实验实训室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关断电源、水源,锁好门窗。确需开放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报实验实训室所属学院审批,凡涉及具有危险操作的必需同时提交教务处备案。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和现场值守人员,确保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全程在场指导,落实值班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四、做好节后复工检查
假期结束后,实验实训室启用前须开展安全检查,确认设备、电路及消防设施正常后方可启用;节前隐患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实训室不得启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稳定,教务处将适时组织抽查。请于9月28日前将《中秋国庆节前实验实训室专项安全检查回执》报送至教务处邮箱。
邮件地址: jwc@cqvtu.edu.cn
工作联系人:娄世杰
联系电话:87388021
附件:《中秋国庆节前实验实训室专项安全检查回执》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