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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往届结业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补授工作的通知

关于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修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11日。

教务处统一发布往届结业生名单(修业年限内),详见附件1,各学院组织报名,各学院在统计往届结业生报名时,应做好不合格课程采用学分置换和课程考核的区分,并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以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一同报教务处学籍考试科。    

二、学分置换

申请及初审时间2026年9月14日-18日

各学院参照2026年5月学分置换要求开展学分置换初步审核,详见附件2,并在9月18日前汇总提交学分置换申请表。

复核及置换时间:2026年9月20日-24日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学分置换申请表组织开展复核,符合学分置换条件的教务处办理后续学分置换手续。

三、往届结业生课程考核

请换发毕业证和补授学位证的往届结业生应优先考虑学分置换,如无法申请学分置换则参加往届结业生课程考核,

(一)考核课程命题及印卷

各学院根据课程考核报名情况,指定具体课程负责人,相近课程指定1名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完成命题。各学院应于9月19日前完成命题及印卷。

(二)课程考核组织与阅卷

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课程考核,鼓励各学院采用雨课堂线上考试形式组织考核。各学院须于9月24日前完成课程考核组织及阅卷并将往届结业生课程考核成绩统一录入成绩单模板中,详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

(三)课程考核成绩录入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成绩单在9月30日前完成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并公布往届生课程考核结果。

四、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

(一)学院审核阶段

审核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日

审核具体要求参考2026届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要求,详见附件4、5,各学院须在10月11日前将审核表及各类报告分别交至教务处、学位办汇总。

(二)教务处、学委办复核并分别报送校长办公会与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审核时间:2026年10月12日-16日

教务处根据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要求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不通过的返回学院,复核通过则分别汇总报送校长办公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公示、发文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23日

经校长办公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毕业学生及补授学位名单,经教务处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提请换发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证书发文。

(四)证书制作、发放

制作、发放时间:2026年10月26日-30日

    教务处根据换发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证书名单打印制作证书,通知各学院统一领取。

五、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因时间拖延造成往届结业生在本次无法换发毕业证书或补授学位证书的由所在学院负责,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学籍考试科,联系电话023-87388024。


附件:1.往届结业生名单

         2.关于开展2026年往届结业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3.往届结业生课程考核成绩单模板

         4.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次往届结业学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5.关于开展2026年往届结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    

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