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考、免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发布者:jwc    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本周开始集中办理本学期课程缓考、免修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2020、2021、2022级:918-22

                   2023级:10月9日-13日

    二、 资格条件

1.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体育》;

2. 本科(含专升本)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3. 专科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4. 高考语种为日语并获得日语等级证书的同学,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5. 高考语种为日语未获得日语等级证书的同学,可申请缓考《大学英语》;

6. 其他符合缓考、免修条件的,可按要求申请。

三、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缓考、免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根据申请表要求,逐一通过辅导员、开课学院审核签字(因修日语申请大学英语缓考、免修的开课学院不再签字);

3.将辅导员、开课学院审核签字后的申请表交到教务处学籍考试科(A906室)办理;

4.教务处开具缓考、免修通知单给申请学生;

5.学生将缓考、免修申请单交免修课程的任课老师。

四、其他说明

1.需要办理课程缓考、免修的同学,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理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课程缓考、免修申请;

2.高考语种为日语的同学,需要办理英语课程免修,需根据《高考日语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的相关规定》,先办理日语学习的申请,在未取得相关证书前,英语课程按缓考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缓考/免修申请表》

2.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申请表》

3. 《关于高考日语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的相关规定》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缓考/免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院系:

年级班级:

联系电话:

申请原因和事项:(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签字:

     

序号

任课教师

序号

任课教师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开课学院意见

(因修日语申请大学英语缓考、免修的开课学院不再签字)

 

 

院长签字:

       

 

 

处长签字:

       


备注:1.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附于表后;

2.大学英语、体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F栋203)签署意见。

附件2: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本科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辅导员


申请原因

需提供证明材料(高考日语成绩

 

 

申请人签名:                                   


学生本人确认事项及意见

本人对以下事项予以确认:

1. 本人高考入学考试语种为日语,且所填报的成绩真实;

2. 日语课共计12个学分,考取相应日语证书后进行学分置换取得相应学分;在校期间未获得课程学分,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 本人自愿按学校规定进行《大学日语》课程学习;

4. 本人自愿承担因更换修读《大学日语》后,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学生签字:                                                        


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院长签字:

 

         


 

 

 

处长签字:

 

         




 

 

附件3:

机电教务〔2022〕60号

 

关于高考日语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的相关规定

 

随着我校高考外语为日语的学生人数逐渐增多,为规范高考外语为日语的学生在校期间外语课程的学习和成绩获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本规定仅适用于高考外语为日语的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 高考日语学生进行自愿申请。

三、 高考日语学生确定在校期间外语学习科目为日语,需在新生军训结束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四、 日语课程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英语”课程,课程性质为必修课, 共计12个学分。

五、 谨慎选择修读日语课程,一旦申请修读日语课程后,不得再变更外语学习科目。

六、 学校不专门开设日语课程,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需自主修习;学校若开设日语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报名学习。

七、 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在校期间需报考“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或“生活职能日语考试(J-cert)”。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获得N3及以上证书、生活职能日语考试(J-cert)获得准中级及以上证书后,到教务处办理学分置换手续,获取日语课程学分。

八、 在校期间,日语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 申请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可不参加英语课程学习,但是,在未取得上述日语证书之前,英语课程需办理缓考;获得上述日语证书后,英语课程需办理免修。

十、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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