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本周开始集中办理本学期课程缓考、免修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2020、2021、2022级:9月18-22日
2023级:10月9日-13日
二、 资格条件
1.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体育》;
2. 本科(含专升本)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3. 专科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4. 高考语种为日语并获得日语等级证书的同学,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5. 高考语种为日语未获得日语等级证书的同学,可申请缓考《大学英语》;
6. 其他符合缓考、免修条件的,可按要求申请。
三、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缓考、免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根据申请表要求,逐一通过辅导员、开课学院审核签字(因修日语申请大学英语缓考、免修的开课学院不再签字);
3.将辅导员、开课学院审核签字后的申请表交到教务处学籍考试科(A栋906室)办理;
4.教务处开具缓考、免修通知单给申请学生;
5.学生将缓考、免修申请单交免修课程的任课老师。
四、其他说明
1.需要办理课程缓考、免修的同学,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理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课程缓考、免修申请;
2.高考语种为日语的同学,需要办理英语课程免修,需根据《高考日语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的相关规定》,先办理日语学习的申请,在未取得相关证书前,英语课程按缓考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缓考/免修申请表》
2.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申请表》
3. 《关于高考日语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的相关规定》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缓考/免修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
院系: | 年级班级: | 联系电话: | |||||
申请原因和事项:(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序号 | 课 程 名 称 | 任课教师 | 序号 | 课 程 名 称 | 任课教师 | ||
辅导员意见 |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开课学院意见 | (因修日语申请大学英语缓考、免修的开课学院不再签字)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教 务 处 审 批 |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1.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附于表后;
2.大学英语、体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F栋203)签署意见。
附件2: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本科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申请表
姓名 | 学号 | ||||
学院 | 专业班级 | ||||
联系电话 | 辅导员 | ||||
申请原因 | 需提供证明材料(高考日语成绩单)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生本人确认事项及意见 | 本人对以下事项予以确认: 1. 本人高考入学考试语种为日语,且所填报的成绩真实; 2. 日语课共计12个学分,考取相应日语证书后进行学分置换取得相应学分;在校期间未获得课程学分,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 本人自愿按学校规定进行《大学日语》课程学习; 4. 本人自愿承担因更换修读《大学日语》后,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教 务 处 审 批 |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3:
机电教务〔2022〕60号
关于高考日语学生修读日语课程的相关规定
随着我校高考外语为日语的学生人数逐渐增多,为规范高考外语为日语的学生在校期间外语课程的学习和成绩获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本规定仅适用于高考外语为日语的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 高考日语学生进行自愿申请。
三、 高考日语学生确定在校期间外语学习科目为日语,需在新生军训结束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四、 日语课程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英语”课程,课程性质为必修课, 共计12个学分。
五、 谨慎选择修读日语课程,一旦申请修读日语课程后,不得再变更外语学习科目。
六、 学校不专门开设日语课程,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需自主修习;学校若开设日语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报名学习。
七、 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在校期间需报考“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或“生活职能日语考试(J-cert)”。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获得N3及以上证书、生活职能日语考试(J-cert)获得准中级及以上证书后,到教务处办理学分置换手续,获取日语课程学分。
八、 在校期间,日语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 申请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可不参加英语课程学习,但是,在未取得上述日语证书之前,英语课程需办理缓考;获得上述日语证书后,英语课程需办理免修。
十、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023—87388024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 2017 /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 电话:023-88159999 / 渝ICP备12000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