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首日行课及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发布者:jwc    0

各学院、各部门:

为不断规范教学工作,做好教学常规检查,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首日行课及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工作组

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对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组长:徐益

副组长:周进民

成员:李龙、杨川、魏立群,教务处及质量管理处相关成员。

(二)学院工作组

各学院、部门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由院长(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为副院长、教研室负责人和各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

二、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文件、资料准备情况

检查任课教师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案、课件及讲稿(按照学校规定,新进2年内教师须完成手写讲稿)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特别注意对新进教师、新开设课程和教师承担新课程的上课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学生上课所用教材到位情况;检查实验实训课程的课程标准(或实训大纲)、任务书、实训手册等准备情况以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准备情况。

(二)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所有理论、实训课程的教师配备及行课安排、教师到课、课堂讲授状态等常规教学情况;检查修缮、更新后的教室、多媒体、微机室、语音室、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实训中心等教学场所及资源的使用和运行情况;检查实验实训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耗材是否准备到位。

三、首日行课及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和要求

(一)首日行课检查

1. 9月4日老生、专升本和3+2学生首日行课。

2.9月25日新生首日行课。

学校工作组组织全体校领导9月4日、9月25日分组检查首日行课情况(首日行课学校检查组安排表见附件1);学院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各工作组需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教学秩序的,应及时报教务处协调处理。检查结束后,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将学校工作组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分管领导,学院工作组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如涉及教学事故的,按相关文件处理。

(二)期初教学检查

1.学院、部门自查(2023年9月4日~9月8日)

各学院、部门对教学准备、教学安排、教学过程规范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组织教研室对教师所任课程的教学资料、教学进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仔细核查;学院形成自查报告,对教学准备不到位的情况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在自查报告中说明)。

同时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和任务,形成学院(部门)、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

各学院、部门于9月8日前将教学自查报告、本学期工作计划(电子档、盖章的纸质档)交教务处备案(A-904办公室)。

2.学校工作组检查(2023年9月11日~9月12日)

学校工作组结合各学院、部门的自查报告对各学院教师教案、课件、讲稿等教学资料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及时间,提前半小时通知),工作组检查期间,做好问题记录并及时反馈。

3.检查情况反馈(9月15日前)

教务处、质量管理处根据学校工作组的检查情况,结合各部门自查报告,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整改方案,于9月15日前完成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布。

附件1首日行课学校检查组安排表

 

 

 教务处、质量管理处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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